好像又大了些。”
“不是好像,是的确大了,你看这小手,拉得我多紧呀。”
“维风,怎么样,吃得够饱吧。”
摇篮里的小维风好像听懂了似的裂嘴笑了,顺便打了个饱嗝。
“乖儿子,快让娘抱抱,嘻嘻,看看又重了多少。”莫笑从摇篮里捞起了那个大胖小子,嗯,真的好像比昨天又重了。
“快给我,我也抱抱,几个时辰没抱了,怪想我的大胖儿子的。”
花景开从莫笑手里抢过了儿子,主要是他觉得儿子太重,不想让娘子手累。
“孟夏一定想不到,自从咱们儿子进了他的皇宫,咱们每晚都来他的皇宫做客,嘻嘻,等戒奶了就把儿子抱回去。”莫笑一脸地奸笑。
“那住进咱家的那个孟贺怎么办?”花景开问。
“那小子,挺不错呀,既然人家舍得送来咱们做不拿工钱的苦力,那咱们还客气什么。”莫笑笑得更奸了。
“嗯,那也是,我看那小子皮实,虽然才几岁,但扛个二三十斤应该没问题。”
“啊,你还真打算让人家小王子做苦力哈。”
“不然呢?”
“陪灼蓁读书写字呀,你看,咱们灼蓁身边又没有一般大的,这孟贺长了几岁,刚刚好,而且我看那孟贺挺不错的,小手臂都快比我的粗了。”
“你什么时候喜欢那种肌肉猛男型了?”花景开抿嘴皱眉看着自家娘子,娘子的喜好变了?不过,还好,他的手臂也很粗,但好像有一个人更粗。
看到花景开怪异的眼神,莫笑噗嗤一笑。“想哪儿去了,我在说咱们女儿呢,有个童年玩伴不挺好的嘛,而且亲事这东西嘛,不是说小时候玩得亲,长大了就想成亲那种,你看秀丽和梓桑,小时候玩得就差穿同一条裤子了,长大后还不是各爱各的。”
说到李梓桑,莫笑的眼神黯了黯。花景开怕她难过,赶紧将她一搂,“好,就听娘子的。”
六月,初夏,好日子。
莫笑医馆来了场四人婚礼。
小胖子娶新荷,牛角娶静文。
灼蓁和孟贺,静文的女儿和赵秀丽的儿子,四人做起了小花童。
孟贺穿着大红的褂子手捧着鲜花走到了新郎小胖子的前面,朝着同样身穿大红襦裙手捧鲜花的灼蓁得意地眨眼睛,“等我长大,我就娶你,我肯定比小胖子叔叔更帅气。”
灼蓁哪里知道娶是什么意思,但她知道帅气是什么意思,“我觉得仲春小舅舅比较帅。”
唐仲春,孟贺暗自咬牙,从此便把那个唐门少主当成了此生最不可轻视的情敌。
静文低头慢慢地走在作为小花童的女儿的身后,她本以为她这辈子就这样了,还没有披上嫁衣就成了寡妇,这辈子都不会再得到幸福了。是小姐鼓励她要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,是牛角给了她雪中送炭的温暖,让她原来冷却的心再次鲜活地跳动了起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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